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广州智慧城市研究院、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发布的《中日数字产业合作与展望》研究报告显示,中日数字产业具有互补性,共有9种合作模式。
报告称,两国企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物流、建筑、观光等行业形成了一批合作案例。
在第十八届“北京-东京论坛”数字经济分论坛上,中日嘉宾就中日未来数字经济合作的具体领域和可能方向进行了探讨,并积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他们还认为,两国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和潜力。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室主任洪钟从“个体福祉、区域安全和全球竞争力”三个维度提出了中日合作路径:一是中日数字社会共同规范的制定,可以优先解决两国面临的数字鸿沟挑战,如老龄化、公共防疫、青年发展机会等,并利用数字化增进两国人民的个人福祉;其次,确保中日数据安全互信体系,应重点加强核心技术、供应链、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我们还可以借鉴欧盟的共同数据空间计划,在亚太地区创建一个可信的数据空间。第三,中日数字产业开放合作的选择要体现重点产业的优势互补和全球竞争力的提升,如新能源、智能汽车、智慧医疗、数字商品贸易等。
日立制造所所长、研发组技术战略室主任Shigeru Mijima提到,日立与清华大学建立了RD中心,围绕能源、交通、健康、养老等诸多重点领域,共同开展面向未来城市的技术创新合作
野村综合研究所研究主任、未来创新中心主任认为,可以从构建企业诚信环境、构建数据流通机制、利用产业政策先行先试三个方面来搭建民间沟通桥梁和对话平台。
围绕数字技术领域创新人才的联合培养,平凯陈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刘崧提出,中日两国应利用开源开放的协作生态,聚合中日韩印等亚洲工程师的创新力量,组建泛亚人才培养与流动集团,引领创新技术的持续创新。
华为公共与政府事业部企业传播部副总裁宋凯认为,数字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中日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培养创新型人才。
中国对外翻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英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宇认为,中日两国政府、科研机构和商业伙伴可以开放产业数据和科技数据,并在这些开放数据的基础上,共同务实推进金融科技、全球产业链、技术创新等数字化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中日、亚洲乃至全球的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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